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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选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邀请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选择三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2023-2025年度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中标成交、合同管理、协助履约验收、询问质疑答复、采购资料整理等代理服务。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事宜,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条件的并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代理机构名录的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优质的招标采购代理全过程服务。

一、采购人: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选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办理登记注册;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证明,且已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9日至2023年6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2.网上报:提供: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以PDF格式发275309532@qq.com邮箱。

注: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三)磋商时间:2023年61610时(北京时间);

(四)磋商地点: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五)磋商方式: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并加盖公司鲜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磋商单位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五、评审办法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报价、实施政府采购代理的基础条件(软、硬件设施等)、履约能力(人员结构、业绩)、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方案等细则进行评分,择优选择前三名。

六、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为期三年。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磋商单位: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金祥南路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8780306932

版权所有: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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