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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时间:2018-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财政局转发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对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我院对2017-20186月期间的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清查。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防私设“小金库”行为。我单位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机关帐统一核算,未隐瞒、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我单位强化了对公务接待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效杜绝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接待、吃请的现象;强化了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公车派车申请制度,在节假日对公车进行了封存,未出现超标准配备车辆行为;收支清楚,资金明确,不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进一步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规定》使用公务卡,对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项目做出细化要求。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我单位经费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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