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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检察院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刑罚执行检察
时间:2018-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依照《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活动,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室2018620日至21日, 会同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一道深入辖区普明派出所、永兴派出所、磨家派出所、河边派出所,对各基层派出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工作实地进行检察监督。

我院实地检察监督了各基层派出所是否收到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相关法律文书;罪犯是否按时报到;是否告知其权利义务;是否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罪犯及其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执行期间死亡的,是否及时通报原判人民法院或者原关押监狱;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是否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

通过实地检察发现,我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剥权人员底数不清、职责不明确、罪犯台帐、档案不齐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干警向负有具体监管职责的各派出所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全面摸清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情况,核实数据,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二要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公安部23号令的规定加强监管工作,做好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资格审查工作,严防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三要规范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要建立健全台帐档案,做到执行情况心中有数,及时按照规定公开宣告解除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确保被执行人依法及时行使民主权利。另外,检察干警根据统一业务系统执检子系统的档案录入要求,自行制作了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信息登记表,要求各派出所对所辖剥夺政治权利罪犯逐一登记,确保监管工作无缝对接。

通过开展此次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刑罚执行检察活动,强化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派出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工作,更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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