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工作流程
检察业务考评流程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 市院下达对区院《绩效管理任务》和绩效考评计分细则》。

二、 本院按照市院下达的绩效管理任务,逐级分解量化到各部门,并将分解落实情况报市院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备案。按照《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区市县院、派出院实行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各县级院、派出院绩效任务工作》、《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各县级院、派出院绩效考评计分细则》制定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三、 当年630日前,各部门对上半年绩效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院案管办。75日前,院案管办综合全院的绩效考核完成情况,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后报市院绩效考核办。

四、 各部门应于当年1210日前对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报院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后,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市院绩效办。

 

 

版权所有: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