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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川省绵阳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亲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忠诚担当抓落实,拼搏奋进求突破,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贡献更名检察力量。

第二部分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646.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4.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64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6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76万元,占79.8%;项目支出130.54万元,占2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6.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4.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6.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2033年预算64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4.1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646.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2.25万元,占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2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11.4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30.82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11.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从而完成年初制定工作目标。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11.71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运维、信息化运维、检察业务等费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初预算数为51.1万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初预算数为20.55万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3年初预算数为3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警住房公积金缴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目)2023年初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独生子女奖励。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初预算数为11.38万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初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等人员开支。

公用经费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日常开支。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与2022年预算减少0.1万元。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高新区检察院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用于为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与2022年预算持平。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公务活动所需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四大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预算为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15万元,增加37.77%,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3年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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