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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决算
时间:2023-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度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XX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接受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双重领导,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对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负责应由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受理向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述。

二、机构设置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2022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7人年末实有16人;聘用人员年初14人,年末15人;自聘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17.8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3万元,下降17.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全市法、检系统财物统管改革,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市一级预算单位,中央转移支付结转经费、退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补差部分共计182.07万元,作为区财政一次性预算单位由地方财政资金保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1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88万元,占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万元,占79.14%;项目支出128.88万元,占20.8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7.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2.3万元,下降17.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全市法、检系统财物统管改革,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市一级预算单位,中央转移支付结转经费、退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补差部分共计182.07万元,作为区财政一次性预算单位由地方财政资金保障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2.3万元,下降17.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全市法、检系统财物统管改革,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市一级预算单位,中央转移支付结转经费、退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补差部分共计182.07万元,作为区财政一次性预算单位由地方财政资金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37.57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24万元,占7.64%卫生健康支出9.55万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23.53万元,占3.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7.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0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3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预算79.4%,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2.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接待批次较原计划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5万元,占8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6.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万元,完成预算85.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33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车辆,车辆维修成本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9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30.64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1.9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办案,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调查工作和社区矫治、司法救助工作的调查、回访。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公益诉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完成预算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13万元,增长8.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茂县检察院考察交流工作,接待费0.1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交流、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茂县检察院考察交流工作接待1300元,壤塘检察院对口交流850,基层检察机关枪弹检查接待4584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8万元,比2021年增加7.02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2021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采购疫情防控物品,办公费开支增加。另本年度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小程序,举办了新闻发布会,聘请有关记者到场,劳务费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229.34万元,特种技术用车121万元,信息化显示平台1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主要是用于检察办案、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单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业务及辅助经费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检察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如行政机关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机关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行政机关开支的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开支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等。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单位(全称)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报告范围为本单位)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下设4各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和第二检察部。

(二)机构职能。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接受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双重领导,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对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负责应由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受理向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述。

(三)人员概况。

2022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7人年末实有16人;聘用人员年初14人,年末15人;自聘4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1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88万元,占100%

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万元,占79.14%;项目支出128.88万元,占20.86%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各项三级指标解释和计分标准,按照实际得分情况逐项分别表述)

(一)单位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情况: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即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编制预算编制完整

1-1-2.绩效目标制定情况:2022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先后完成了预算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预算执行中期评估绩效评价报告,对各项经费支出项目完成进行了整体客观评价,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了预算绩效管理观念。我院所有经费支出均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绩效较好。

1-1-3.预算编制准确性:2022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数617.88万元,执行数617.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纪律等情况。(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和自评表见附件)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征收非税收入,无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缓减免等现象。

2-1-2.非税收入解缴情况: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执收非税收入5万元,已解缴市级金库(或专户)5万元,解缴率100%。

2-2-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我院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由政府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政府资源交易中心或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采购限额标准范围以下的采购项目,按我院制定的相关采购制度执行。

2-2-2.政府采购实施情况:202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信息公开情况:我院始终坚持每季末,及时、准确地向分管财务院长及院长提供财务数据,分析支出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预算支出的全面顺利完成。同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通知要求进行了自评、上报,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3-2-1.绩效结果整改情况:业务装备经费在使用管理上报批程序复杂、批复时间很长,计划实施压力很大,导致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3-2-2.结果应用反馈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总结,在下年度预算申报和绩效目标设置时作为重要参考。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院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预算执行达到本部门应达到执行进度,未超预算,实际支出结构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绩效评价中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需结合实际进行再优化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2年评价指标体系

单位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54分)

预算编制(17分)

编制完整(3分)

2

目标制定5分)

5

编制准确9分)

8

预算执行(19分)

支出规范(5分)

5

支出控制5分)

5

动态调整9分)

8

完成结果(18分)

预算完成10分)

10

目标完成6分)

6

违规记录2分)

2

综合管理 36分)

非税收入管理8分)

政策执行(2分)

2

及时更新(2分)

2

收入解缴(4分)

3

政府采购管理8分)

预算管理(4分)

4

采购实施(4分)

4

资产管理(8分)

配置使用管理(6分)

6

收益核算(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8分)

制度建设(5分)

5

制度执行(3分)

3

三公经费管理(4分)

预算编制执行(4分)

4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4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整改反馈(6分)

结果整改3分)

3

应用反馈3分)

3

合计

100

96

扣分项(5分)

自评质量(5分)


附件2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绵阳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3】7号)要求,我单位于7月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3个(部门项目3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130.5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预算资金130.5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0.54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3个(部门项目3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128.8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8.88万元),预算执行率98.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预算执行128.88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128.88万元),预算执行率98.7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全部完成3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3个(其中部门项目3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0.67,等级为:良。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66.67%,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个,占比33.33%。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3个,全部完成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3个,全部完成3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3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3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3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3个,按时完成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3个,按时完成3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4个,全部完成3个,占75.00%;未完成1个,占25.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4个,全部完成3个,占75.00%;未完成1个,占25.00%。

5.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3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3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3个,占100.00%。

(五)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均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3个,优秀的指标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3个,优秀的指标3个,占100.00%。

3.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4.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3个项目均不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

三、评价结论

(一)结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3个(其中部门项目3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2.24,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66.67%,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个,占比33.33%。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3】7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本年度业务装备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成本指标有偏差,系采购时预算控制价与实际采购价的价差,其偏差值在10%以内,尚在可控范围内。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报资金安排和调整的依据。本单位自评报告待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附: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空表须注明“本表无数据”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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