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接受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双重领导,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对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负责应由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受理向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述。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4年,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1233”工作思路,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401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53件、审查起诉案件119件、刑事检察监督案件29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4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4件。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人才库5人次,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我院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机构数量无变化,年初、年末均为1。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69.4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06万元,增长23.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填报决算时未将区财政下达的人员经费补差部分(即编外长聘人员调标部分、公务员医疗、退休人员经费等)和司法救助金、市检察院转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本级决算填报,2024年区财政下达的一次性预算资金144.94万元,市检察院转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85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94万元,占75.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1.94万元,占24.8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8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27万元,占86.15%;项目支出112.61万元,占13.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9.9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4万元,下降3.5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2023年底正式干警退休1人,于2024年5月新录2人;聘用人员2023年辞职2人,2024年新招录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72%。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4万元,下降3.5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2023年底正式干警退休1人,于2024年5月新录2人;聘用人员2023年辞职2人,2024年新招录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45.33万元,占85.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3万元,占7.72%;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35.27万元,占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完成预算**%。其中: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39.94,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5.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40.1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18.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2.31万元,下降39.76%。主要原因是2024年巡察整改后,严格控制油费预购量,2024年暂无油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办案,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调查工作和社区矫治、司法救助工作的调查、回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和清洗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58万元,下降42.03%。本年度接待频次较上年减少,上年度接待了各基层院枪弹检查工作。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交流、对口援助工作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壤塘院对口援助工作接待费0.11万元,成铁分院挂职干部交流工作接待费0.12万元,安州纪委案件协调接待费0.08万元,省政法委营商环境采访接待费0.17万元,江油检察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接待费0.07万元,平武检察院队伍建设工作接待费0.09万元。北川、安州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接待费0.1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0.45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差旅费均列入项目支出,2024年按照财政要求差旅费除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外,其余均列入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案用便携式笔记本1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检察办案、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业务及辅助经费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61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收入和同级非财政部门取得的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检察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如行政机关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机关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行政机关开支的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开支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等。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机构数量年初、年末均为1。
(二)机构职能。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接受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双重领导,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对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负责应由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受理向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述。
(三)人员概况。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年初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4人,年末16人,于本年度4月调入2人;聘用人员13人,自聘5人,较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600.53万元。部门决算收入86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63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81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700.27万元(含人员支出592.32万元,公用支出107.95万元);项目支出112.6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56.5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各项三级指标解释和计分标准,按照实际得分情况逐项分别表述)
(一)部门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分值:3.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自有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1-1-2.目标制定:分值:5.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各级关于经费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我院财务部门积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和经费支出绩效目标的制定工作。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绩效指标量化规范,在本年度绩效目标会审及人大预算审查中未通报问题。但绩效目标的编制未纳入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扣1 分。
1-1-3.编制准确:分值:5.00分,自评得分:3.64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1-本年度项目支出调剂金额30万元(调剂为采购资金)/年初项目支出金额110.54万元)*5
1-2-1.支出规范: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专项资金分配履行集体决策程序,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检察业务开支范围》等要求支付。
1-2-2.支出控制:分值:5.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为76.1万元,决算数为95.97万元,预决算偏差度为26.1%,按计分标准,该项得分2分。
1-2-3.动态调整:分值:5.00分,自评得分:4.97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部门年度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为0.77万元,年度项目预算总额为110.54万元。按计分标准,该项得4.97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2-2-1.政策执行: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无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及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情况发生。
2-2-2.及时更新: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对利息收入等及时上缴财政。
2-2-3.收入解缴: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应缴非税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2-3-1.预算管理:分值:4.00分,自评得分:3.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年度涉及2项采购项目未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即国产电脑采购和智能化信息显示平台项目。本年度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的情况。
2-3-2.采购实施: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无违规,均采用框架协议采购。采购预算项目在指标下达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计划申报。
2-4-1.配置使用: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新增资产按规定编制配置预算,并及时录入会计账务和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4-2.收益核算: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年度固定资产处置事项报党组同意后于年末报市检察院批复,暂无处置完毕,处置流程严格按程序进行。本年度无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事项。
2-5-1.制度建设: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内控制度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合同、项目建设六个方面,本年度对内控手册进行了更新完善。
2-5-2.制度执行: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按要求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因单位条件不允许部分岗位轮岗,于2024年末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本单位2023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2-6-1.预算编制执行: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一年零增长,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4.3万元,低于年初预算数12.35万元。年度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三公”经费。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时公开。
3-1-2.决算公开: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因2024年度部门决算尚未批复,将于批复后同部门决算同步公开。
3-2-1.结果整改: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年度市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对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查、绩效监控等绩效管理过程进行评价时,未对本部门提出整改措施。
3-2-2.应用反馈: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因本部门未收到相关整改意见,因此不涉及反馈结果运用报告。
3-2-3.违规记录: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4年接受市委巡察时未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预算绩效情况。
4-1-1.数量质量指标: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当年办理案件数】(分值:5.33,自评得分:5.33):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当年办理案件数≥100案件数;本年度完成353案件数。
4-1-1.数量质量指标: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当年结案案件数】(分值:5.33,自评得分:5.33):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当年结案案件数≥100案件数;本年度完成331案件数。
4-1-2.时效指标:绩效指标【时效指标】【案件办结率】(分值:7.11,自评得分:7.11):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案件办结率≥80%;本年度完成93.76%。
4-1-3.成本指标: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单位运转成本及办案成本】(分值:5.33,自评得分:5.33):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单位运转成本及办案成本≥600.53万元;本年度完成812.88万元。
4-2-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绩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分值:5.33,自评得分:5.33):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指标采用定性评价方式,取值为有效化解;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值为有效化解。
4-3-1.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指标【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满意度】(分值:3.56,自评得分:3.56):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满意度≥90%;本年度完成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树牢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意识,大力统筹有限财政资金,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把绩效管理贯穿于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应用,资金管理使用及时高效、合法合规,根据本部门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效益分析及整体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2.61,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将预算工作与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持合理规划、统筹兼顾,按照事前预算、始终审批、事后监督的预算执行机制,细化预算科目、合理调配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促进支出结构优化,确保后续预算执行的效率性。
(三)存在问题。
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特别是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在使用管理上报批程序复杂、批复时间很长,计划实施较为缓慢。
(四)改进建议。
在以后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度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4年度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
2024年评价指标体系 |
部门自评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28分) |
预算编制(13分) |
编制完整(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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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制定(5分) |
4 |
|
编制准确(5分) |
3.64 |
|
预算执行(15分) |
支出规范(5分) |
5 |
|
支出控制(5分) |
2 |
|
动态调整(5分) |
4.97 |
|
综合管理(30分) |
非税收入管理(8分) |
政策执行(2分) |
2 |
|
及时更新(2分) |
2 |
|
收入解缴(4分) |
4 |
|
政府采购管理(8分) |
预算管理(4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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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实施(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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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配置使用管理(4分) |
4 |
|
收益核算(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4分) |
制度建设(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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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2分) |
2 |
|
三公经费管理(4分) |
预算编制执行(4分) |
4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4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整改反馈(6分) |
结果整改(2分) |
2 |
|
应用反馈(2分) |
2 |
|
违规记录(2分) |
2 |
|
预算绩效(32分) |
产出指标完成(22分) |
数量质量指标(10分) |
10 |
|
时效指标(2分) |
2 |
|
成本指标(10分) |
10 |
|
效益指标完成(6分)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6分) |
6 |
|
满意度指标完成(4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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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9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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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5分) |
自评质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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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4个(部门项目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120.5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预算资金120.5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0.54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4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4个(部门项目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88.0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88.04万元),预算执行率73.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预算执行88.04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88.04万元),预算执行率73.04%。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全部完成4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4个(其中部门项目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5.00,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5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50.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7个,全部完成7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7个,全部完成7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4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4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4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4个,按时完成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4个,按时完成4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4个,全部完成2个,占50.00%;未完成2个,占5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4个,全部完成2个,占50.00%;未完成2个,占50.00%;。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均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3个,优秀的指标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3个,优秀的指标3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2个,可持续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2个,可持续2个,占100.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4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4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4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4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结合评价结论。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4个(其中部门项目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3.26,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5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50.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5〕4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4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信息化运维项目和检察业务及辅助经费项目的成本指标有偏差,主要是采购项目未于当年采购完成,结转至次年完成采购支付事宜;其次转移支付二批次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未于2024年当年安排使用。下一步,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二是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报资金安排和调整的依据,并随同单位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